正值股东大会季节,我们为大家带来了一系列关于股份公司的相关信息。
在本篇文章中,我们将一起了解韩国股份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。
创业初选择:个人事业者还是法人设立?
在决定创业时,首先需要决定是以个人事业者的身份运营事业,还是设立法人。如果选择设立法人,还可以选择有限公司、合伙公司等形式。但对于初创企业来说,考虑到未来投资引进等因素,可以选择设立股份公司。
什么是股份公司?
“股份公司”是指通过发行股票从多人处筹集资本金而设立的公司。购买股票成为股东的员工,仅在认购限额内承担出资义务,对公司的债务不直接承担责任。
设立股份公司的步骤
组成发起人
确定发起人团队。
确定公司名称和事业目的
选定符合商法规定的公司名称,并明确公司的事业目的。
制定章程
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。
决定股票发行事项
确定股票的种类、数量及发行条件。
经过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过程
选择发起设立(全部股票由发起人认购)或募集设立(部分股票由发起人认购,其余通过募集方式)。
法人设立登记、法人设立申报及事业者登记
完成上述程序后,进行法人设立登记、法人设立申报及事业者登记。
公司设立程序详解
在设立公司时,需准备申请书、事业计划书、设施明细书等,先进行事业许可程序。
个人公司需通过税务局进行个人事业者登记,法人设立时则需在管辖地方法院或登记处进行法人设立登记。
法人设立登记时,需提交申请书、章程、股票认购证、股票发行事项同意书、余额证明书(资本金)、发起人大会会议记录、登记税收据确认书、官员就职同意书等。
法人设立登记后,需准备申请书、法人登记簿副本、股东明细书、章程副本、租赁合同副本(如租赁营业场所)进行法人设立申报。
股份公司设立的特殊条件
以往商法中要求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票面总额资本金至少为5000万韩元的相关规定已被删除。
商法相关条文摘要
第288条(发起人):设立股份公司时,发起人应制定章程。
第291条(设立时的股票发行事项决定):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票,除章程另有规定外,需经全体发起人同意决定相关事项。
第23条(禁止使用易混淆的主体名称):禁止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易与他人营业混淆的名称。
第289条(章程的制定,绝对记载事项):发起人应制定章程,并载明目的、名称、公司发行股票总数、本店所在地等事项。
第383条(人数,任期):股份公司应有3名以上董事,但资本金总额不足10亿韩元的公司可设1名或2名董事。
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的区别
发起设立:设立时全部股票由发起人认购。
募集设立:设立时部分股票由发起人优先认购,其余通过募集方式由股东认购。
设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
发起设立需经过发起人书面认购股票、股金缴纳、官员选举、设立经过调查等程序。
募集设立则需经过发起人股票认购、股东募集、募集股东申购、发起人股票分配、股金缴纳、创立大会、官员选举、设立经过调查等程序。
专业建议
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外,根据具体情况,如公司未来是否发行可赎回优先股以接受投资、是否利用税收减免制度等,各股份公司可能有特殊适用的事项。因此,建议在进行股份公司设立程序及准备相关文件时,寻求法律专家和实务家的专业建议,以进行详细审查和程序推进。
如有任何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法律疑问或需要专业咨询,请随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