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韩国,无论是全新创业,还是从个体户转型为法人,“株式会社”(股份有限公司) 都是绝大多数企业家的首选形态。它不仅赋予股东有限责任(以出资额为限),而且融资便利、股份转让自由,是韩国商事实践中最为普遍的公司形式。
但设立株式会社并非简单填表 —— 事前决策、登记流程、资本金证明、税务申报环环相扣。本文基于韩国《商法》及实务经验,为您系统梳理设立前的 5 大核心决策、5 步标准流程、资本金 10 亿韩元以下小型公司的特殊优惠,并附上必须警惕的陷阱与节税要点。无论您是初创者还是扩张者,这份指南都能帮您少走弯路。
必须在同一市、郡范围内,无同行业、同商号的已登记公司。
建议准备 2~3 个备选名称,以便快速查询。
需提供租赁合同(或所有权证明)。
地址直接影响登记许可税的税率 —— 若位于过度密集抑制区域(如首尔及部分首都圈),税额最高可达普通区域的3 倍。但 IT、软件、工程技术等部分行业可豁免,务必提前确认。
必须在章程和登记簿上具体、明确列出。
若涉及许可行业(如化妆品进口销售、旅游业、通信销售、保安业等),目的栏未写明则无法取得相应许可证。
《商法》无最低限额(理论上 100 韩元亦可),但实务中需考虑:
对外信用度(银行、交易方);
初期运营资金;
部分行业(建设、金融、贷款、旅行、保安等)设有法定最低资本金,需提前核查。
株式会社必须设有董事和监事(原则)。
但资本金不足 10 亿韩元的小型公司可大幅简化:
董事可仅为1 人(无需设立董事会);
监事可省略。
特别提醒:设立时需提交 “调查报告书”,该报告书的签署人必须是未持有任何股份的董事、监事或公证人。因此,实务中常邀请一位亲友或熟人在设立前后短暂担任无股董事 / 监事,以顺利完成报告。
决策事项确定 → 余额证明书发放 → 法人设立登记 → 事业者注册 → 法人账户开设
确定商号、目的、资本金、高管、股东持股比例。
起草章程和发起人大会会议记录。
收集高管及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、印鉴证明书(或签名公证)。
对于资本金不足 10 亿韩元的小型法人,无需银行开具专门的 “股款缴纳保管证明书”,只需提供发起人代表名义的银行账户余额证明即可替代,极大简化手续。
向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登记所(或通过 “인터넷등기소” 在线)提交申请。
材料无瑕疵时,通常2~3 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,发放 “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”。
登记完成后,须在事业开始之日起 20 日内向管辖税务署(或通过 “홈택스” 在线)申报。
需附文件:法人登记簿副本、章程、租赁合同、股东名册等。
拿到事业者注册证后,前往银行开设法人名义账户。
将此前用于余额证明的资金转入法人账户,正式作为运营资金使用。
| 项目 | 一般株式会社 | 资本金<10 亿韩元的小型法人 |
|---|---|---|
| 最少董事人数 | 3 人以上 | 1 人或 2 人(可不设董事会) |
| 监事选任 | 必须 | 义务免除(可不设) |
| 资本金证明方式 | 银行股款缴纳保管证明书 | 可用账户余额证明书替代 |
| 股东大会召集通知期 | 2 周前书面通知 | 10 天前书面通知(全体股东同意时,可省略召集程序) |
若公司设在首尔及首都圈内指定的过度密集抑制区域,登记许可税较普通地区高达 3 倍。
但部分行业(如 IT、软件、工程技术等)属于免税例外,设立前务必对照确认,或咨询专业人士以合法节税。
例如 “化妆品销售” 若未写明 “进口及批发零售”,则无法申请进口相关许可。
“通信销售业” 未明确标注,则无法取得网上销售必要的备案号。
因此,建议参考同行业成功登记的范例,确保目的条款覆盖当前及近期拓展的业务。
注册韩国公司,株式会社不仅是法律程序,更是企业战略的起点。提前确定高管结构、善用小型公司特例、规避地域税负陷阱、精准拟定经营目的,这四步做扎实,后续融资、运营、扩张都将更为顺畅。
如果您正在筹备设立,或对个体转法人有疑问,不妨委托有经验的法务团队协助 —— 从章程起草到登记、从税务申报到账户开设,一站式服务能帮您节省大量时间与试错成本。
本文内容基于韩国现行《商法》及实务惯例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以管辖机关要求为准。